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以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搞好党建工作,推动学院改革与事业快速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按照专业相同、工作相近的原则编入一个支部,并联系相应支部。
二、学院党委副书记编入机关党支部。
二、其他委员编入相应支部活动。
三、联系方式主要通过参加支部活动、个别访谈、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四、对涉及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分配方案、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党委委员要及时听取支部及党员的意见。
五、党委委员参加支部活动,各支部要认真做好记录。
六、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情况表。
序号 |
姓 名 |
联系支部 |
备注 |
1 |
焦明连 |
测绘工程党支部 地理信息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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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立 |
海洋技术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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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瑞 |
机关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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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蔡群 |
学生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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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学院党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