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依法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直接涉及到本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一、院务公开的宗旨
实行院务公开,旨在加强党风和系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全院凝聚力;提高院室领导依法治院、依法治教、依法加强行政管理的自觉性;树立院领导廉洁、公正高效地为全院师生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院务公开的范围
1、适用人员:本院的室领导和教职工;
2、公开事项:本院各部门的政务、教务、财务及学生工作;
3、公开对象:本院教职工及学生。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1、凡属本院工作范围内直接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按本条例公开。
2、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2)院各项经费、创收收入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初公开学校拨款数额,年末公开各项费用帐目清单。
(3)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教师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出国、在职或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攻读学位、请假制度等有关政策规定、资格条件、批准程序、费用负担及实施情况和结果。
(4)院级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5)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3、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
(1)评奖评优及组织发展工作:评奖评优要求、评定名额、标准,评定工作流程,评定结果、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等事项。
(2)学生处分及学籍处理工作: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及处分工作流程,记过及记过以下处分决定。
(3)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政策,资助名额,评定工作流程,评定结果。
(4)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及资格审查、学位评定工作:有关政策、工作流程,用人单位、人才市场招聘信息等。
(5)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
(6)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利用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学生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院务活动的内容。
(2)利用宣传橱窗院务公开栏目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3)利用院网页及时发布有关院务公开的信息。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测绘工程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
(1)研究院务公开的总体安排和公开事项;
(2)将公开事项及责任分解到具体执行部门或个人,指导、检查院务公开的具体实施;
(3)根据院领导和全院师生员工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及时补充、修订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