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为表彰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动员全校团员青年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根据校团委发[2015]4号文要求,我院拟于4月15日前后初步遴选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并择优向学校团委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将向学校推荐3个“五四红旗团支部”、7名 “优秀团干部”、36名“优秀团员”。具体申报条件及名额如下: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比,由各支部自主申报,然后学院组织评比。
2、“优秀团干部”的评比,院团委上报3人,各班级团支部上报1人。
3、“优秀团员”的评比,各班级团支部上报2人,院团委上报3人,学生会上报3人,青年志愿者协会上报2人,心理协会上报1人。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 各支部、学生组织需按照测绘工程学院团委发【2015】8号文件《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评比办法(试行)》严格筛选,确保上报支部、人员符合条件。
(二) 所有申报表(纸质档)以及各单位最终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名单(电子档),须于2015年4月15日下午5:00前报送团委组织部,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 所有申报类型按照附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四) 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并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纯蓝色钢笔填写。
(五)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事迹材料按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四号,段前段后0行,行间距固定值25磅”的规定的格式用A4纸打印附后。
(六)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审表不需要另附事迹材料,但表格的“主要事迹”一栏务必要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来逐一填写,不能只填写获奖情况。
附件1: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附件2: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评审表
附件3: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附件4:测绘工程学院五四表彰“优秀团员”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5:测绘工程学院五四表彰“优秀团干部”申报情况统计表
测绘工程学院团委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