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广大同学:
为使广大学生安全离校,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和学校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根据学校要求,现将今年暑假学生离校及宿舍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学生2017年7月10日开始放假;下学期开学时间为: 8月30日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
2.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缓答辩、重修考试的学生外,学生应于7月10日前离开学校。
3.本学期学生宿舍封门时间为7月10日中午12:00,假期后宿舍开放时间为8月28日上午8:00。封门期间,学生宿舍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式管理。
4.放假前,住宿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冲水阀等公物设施,需维修的,由宿舍成员及时报该宿舍区值班员登记,以便假期期间由维修部门集中维修。
5. 假期因学生宿舍维修、改造,施工人员将挂牌进入学生宿舍,学生离校时,要将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公寓床上用品应打包存放。A1、A3学生公寓暑期需进行自修桌、四门衣柜更换工作,放在自修桌、四门衣柜的物品务必清空。学生离开宿舍区时,须到宿舍区值班室办理离校登记手续。
6.在离开宿舍前,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开关,并把各自的其他物品妥善放置好。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晾晒的衣物放好。
7.在离开宿舍前,个人应将纸盒、饮料瓶、旧书纸等易燃品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物品及时处理掉,未及时处理掉的,一经发现,学校将代为处理。
8.学生离校后,各学院应对每个宿舍进行清查,确保宿舍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告知后勤处绿化与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5895315)。后勤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宿舍进行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凡属住宿学生未按规定办理而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按规定作相应处理,开学后将情况通报所属学院。
9.放假期间,由于住宿学生没有按照规定而引发的财产损失由当事学生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未按规定关闭水阀,造成积水、渗水,而导致的水资源浪费、宿舍及周围宿舍物品水淹受损、楼下宿舍渗水而导致物品损坏、公共供电系统损坏等);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将给予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