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规范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团委新媒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新媒体)的工作,提高新媒体的工作效率和各成员的综合素质,激发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热情,加强新媒体整体活动的创新力度,促进新媒体内部各部门严格按活动流程开展工作,并为学生干部评优和干部提拔工作提供具体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客观原则
3、民主原则
三、考核对象
淮海工学院团委新媒体发展中心各部门副部长及干事
第二章 细则
一、会议考勤制度
1、会议须全勤。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无故缺席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会议前2小时内请假按无故缺席计。
2、在新媒体全体会议上,各部门干事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在会前2小时向副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扣3分。
3、各部门副部长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在会前2小时向部门部长请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主任。如未及时告知主任,则按上述细则第一条处理。
4、部门例会上,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在会前2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活动参与考勤制度
1、新媒体活动,各部门人员须积极参加。
2、参加活动须服从负责活动部门部长、副部长调配,不服从调配者扣4分。
3、已经被安排到活动者,准时参加并圆满完成活动者加3分,请假扣1分。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无故缺勤者扣4分。
4、未被安排到活动者,主动圆满完成活动者加2分,早退不得分。
5、负责调配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调配工作时,反应态度极其恶劣者,上报至主任团,处理办法由主任团裁定。
6、累计3次请假,原有基础上扣6分,累计3次无故缺勤,原有基础上扣12分。
7、宣传及活动举办期间,各部门副部应主动签到。参与活动者加2分。
8、凡参加各自所在部门筹办的活动的考核对象(不被记入所调人员),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且有签到记录的,活动奖励加分为宣传日数与活动举办日数总和。(例如:活动宣传3天。活动举办3天。则活动部门所得加分为3+3=6分,以此类推)
四、奖励制度(即额外加分)
1、在院级以上的活动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每学期末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加3分,二等奖学金的加2分,三等奖学金的加1分。
2、个人贡献(对部门、新媒体提出具有创设性且被主任团认可的意见或建议,由主任团商议并给予相应得分)。
3、上述加分细则需注意:若加分对象能细化到个人则给予个人加分,若加分对象为部门整体,则作为部门平均分的相应奖励分。
4、此个人额外加分须由各部门副部或部长在月底前五天直接上交。申请得到批准的将在该月奖惩里体现。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申请最后期限,之后再上报的不予受理。
说明:
(1)此分数为在总分基础上所加。
(2)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本人出示荣誉证书原件,待核实后方可进行加分,以备日后对干部考核之用。
(3)此部分没有强制性,充分利用它进行加分是各部门成员的合法权利。
第三章 说明
一、分数
部门分数每月考核一次,部门平均分由干事分和副部长分组成,干事分占70%,副部长分占30%,月末办公室公布各部门得分排名。
二、干事分
1、每人满分100分,基本分为50分。
2、后期分数的加减依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三、副部长分
1、副部在活动宣传及举办期间应主动签到,其记录将载入个人奖惩得分。
2、上述第二章第一、二、四条内容同样适用于各部门副部。
3、部门副部得分月底时不予以书面形式进行排名公示,其平均得分将乘以百分之三十的形式在部门平均所得分上体现。
四、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淮海工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团委新媒体发展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