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淮海工学院红旗社是淮海工学院的先进学生群众组织,其主旨为宣传红色理论,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培养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善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创造的学生精英,为国家培养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红旗社的宗旨是在优秀学生中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历史、章程、纲领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青年大学生的理论修养,并加强其思想教育及政治教育,培养他们爱国主义情操。
红旗社以《党章》为行动指南,在广大优秀学生中积极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同时积极开展党的历史、章程、纲领和党的路线以及最新形势与政策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各项有组织、有意义的实践活动,提高青年大学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促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
我院在发展优秀学生骨干的前、中、后期学习和教育工作非常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社员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把群众意见向上级反映,真诚为学生群众解决困难。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院的发展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社 员
第一条 学员选拔要求:
(1)根据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人数,红旗社人数应控制在25人左右;
(2)社长与副社长是大三,各个部门部长为大二学生,学员为大一!
(3)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基层工作,测绘学院各个班级学生团支部书记为重点培养对象。
第二条 学员选拔范围:
(1)校级学生群众性组织(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科协)主要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级),且上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无不良记录;
(2)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且上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无不良记录;
(3)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且上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一门,无不良记录;
(4)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获奖选手,在文艺、体育等各个领域专长突出的同学;
第三条 红旗社社员是学生中的先进成员,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并且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第四条 社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
(二)积极参加红旗社和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的各项活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社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社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社的任务;
(四)自觉维护社的团结一致,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对社的名誉和形象有损害的行为;
(五)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六)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社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总支和红旗社反映学生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群众的正当利益;
(七)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对于无故缺席活动的成员需给予批评,对于3次及以上无故缺席小组活动的成员应取消其红旗社成员资格。
第四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接受社组织的系列教育和培训;
(二)在社团的会议上和相关社刊(网站)上,参加关于社团的决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在社团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社的任何社员,向社团负责地揭发,检举社团的任何社员,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社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优秀成员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学期推优两到三人,测绘学院党支部应着重考虑优先发展其入党。
第五条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成员实行进出流动制,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一次理论学习培训班。小组之外的同学若符合条件可以进入小组,小组内的成员若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其小组成员资格。
第六条 社员有退社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 红旗社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集体。社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社员个人服从社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社各个部门和全体社员服从党总支领导;
(二)社团的各级主要负责人,都由社员大会选举的产生(特殊情况由党总支指定负责人);
(三)本社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社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 社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章 机构设置
第九条 全社各项工作由委员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副社长直接参与下一届社长的竞选,其余委员和竞选名额由个人报名,委员名额分配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一)社长:全面负责全社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安排;
(二)副社长: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作好会议精神、座谈内容记录。
(三)红旗社下辖三个部门,分别是思想建设部,宣传部,活动部。
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
宣传部:
负责红旗社所有活动的宣传,管理社团微博微信PU等新媒体。
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和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为红旗社及时传递校团委指示;
协助红旗社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会议记录。
活动部:
负责红旗社各种活动的策划与开展,并做好考勤工作;
活动的具体实施内容有双学小组、读书会、理论学习等;
协助红旗社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思想建设部:
负责收集党的一系列思想方针(如习近平近期的一些谈话精神)并积极做好相关党务工作;
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作好会议精神、座谈内容记录;
思想建设部需要时刻关注党的最新动态,指导着红旗社活动的开展;
第五章 活动开展
第十条 红旗社机构负责人、委员是学生群众的一员,时刻要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第十一条 为加强社员的理论水平学习,丰富社员的组织生活,红旗社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一) 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
(二) 积极展开时事政治讨论和听取讲座等活动;
(三) 积极展开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红旗社社员的学生干部基本知识和素质的培训;
(四) 参观革命胜地和革命纪念馆;
(五) 新生正式开学后的入党思想启蒙教育讲座;
(六) 党团知识竞赛;
第十二条 每个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完毕小组作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 每学期上交工作总结,学期末进行评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红旗社由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操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红旗社。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学生党支部
测绘与海洋信息学院红旗社
二O一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