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的战略要求,深化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巩固全面学分制改革成果,创新个性化培养机制,进一步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本科教学与学校办学定位的符合度,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拟组织制订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切实落实学生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客观规律,主动适应区域(地方)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和落实教育选择权,推进教育公平。
2.准确反映学校定位。以推进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为契机,按照“因材施教,错位发展”办学指导思想,锁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区域(地方)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拓展校企合作,强化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3.充分体现教改成果。认真总结推广全面学分制及“大类培养”改革成果,积极借鉴“质量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创新培养模式,调整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切实体现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二、基本原则
4.巩固全面学分制改革成果,推进大类培养。以提高质量作为教学改革的主线,构建“通识课程+主干课程+实践环节”的课程体系,推进大类培养下的学分制改革。
5.实行专业准出制度,尊重学生个性化选择。实行“大类培养,志愿分流,学制弹性,专业准出”,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大类培养”,就是以二级学院为基础,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关联程度合理划分专业大类,整合有关专业,在大类内构建学科基础平台,夯实学科基础。
“志愿分流”,是指学生不论按哪个专业入学,在大类教育阶段结束时,满足专业分流条件,可申请进入相应专业继续专业教育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工作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
“学制弹性”,是指学生的学习安排不受标准学制的刚性约束,原则上学校将保留注册学生学习资格至学生毕业或自愿结业(肄业)。逐步破除全日制教育和终生教育间的壁垒,进一步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立交桥”,以满足人们对教育选择的个性化、多样化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自2014级开始,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放宽至八年。
“专业准出”,是指学生不论从属哪个专业,在进入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环节前,修满某一专业的全部必修课程并满足毕业预审其他各项条件,可申请按该专业参加毕业环节学习,完成所有应修学分并满足其它毕业条件后准予毕业。
6.调整课程体系,缩减课内学时。改革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夯实学科、专业主干课程,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妥善处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
7.改革通识课程。通识课程要在课程设置、课时安排、课程内容、教学组织形式、课程考核方式等多方面加以改革,课内教学和社会实践并重,切实提升教学效果。
深化“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巩固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成果,积极开设拓展课程,服务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
继续深化体育俱乐部制改革。积极拓展体育课程专项课教学内容,推动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余体育锻炼“一体化”,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自我锻炼能力,养成终身体育的意识。
增进文理交融。在文理科交叉开设“工程训练”和“大学语文”,着力提高人文社科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理工类学生的人文素养。
8.夯实主干课程。在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中确定若干主干课程,并将主干课程的修读情况纳入学位授予的审核条件。每个专业的主干课程应限定在10门以内(总学分不超过40个学分),主干课程的设置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的相关要求,同时要参考研究生入学考试以及行业执业资格认证的课程要求,工程类专业还应兼顾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补充标准的课程体系要求。切实加强主干课程的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向主干课程倾斜,真正体现主干课程的核心地位。
9.强化实践环节。通过提升学时比例、增加实践环节,强化实验和实践条件建设,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保证实践学时。工科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累计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其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应不少于40周;其他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累计学分(学时)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8%,其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应不少于25周。
推进卓越计划。通过卓越计划试点,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充分利用企业里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以及真实的工程实践条件和环境,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扎实推进企业阶段培养方案,形成实质性的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
强化课程设计。一方面要保证已经开出的课程设计的课程质量,对列入主干课程的课程设计,可以适度增加课时和学分;另一方面要适当增开一些新的课程设计类课程,切实提高课程设计的学分比重。
深化实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加大实验项目更新力度,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促进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推进职业资格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考级考证培训,并结合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要求,纳入创新学分管理。
加强校内实践训练。一方面,各专业要针对当前校外实践介入难,动手难的现状,积极规划和构建校内实践基地,另一方面,要同步设计出基于校内实践基地的教学方案,并及时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中。
通过多种途径,构建分散与集中、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规定要求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合力。
10. 拓展个性课程。专业拓展课环节要进一步改革课程内涵,加大选修力度。专业拓展课程模块的课程设置总量要控制,原则上不应超出应选学分数的1.5-2.5倍,个别专业比较多的大类可放宽到3倍。
11.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学校努力营造包括第二课堂在内的多维学习环境,与第一课堂有机结合,扩充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和素质养成的渠道。第二课堂注重专业学习与科技创新、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的有机结合,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第二课堂管理和实施方案另文规定。
12.鼓励各专业创新模式。大力推进工程教育改革,鼓励以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标准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继续推进校企、校政、校校合作,实施“卓越计划”系列改革实践;鼓励在条件成熟的院系和专业开展以服务企业特殊人才需求为目标的“订单式”培养等。努力探索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行业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13.实施主辅修制和二学位制。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增强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一个专业的基础上,通过辅修获得另一个专业的辅修证书,或通过二学历学习获得第二学位。为了提高辅修专业办学效益,每个二级学院最多可选1-2个专业开放辅修,辅修方案修订请参考《淮海工学院学生辅修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淮工教发[2008]17号)。
三、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要求
(一)三个平台,六大模块
14.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基本框架由通识教育平台、大类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三个平台构成,每个平台均由两个课程模块组成,其中通识教育平台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全校必修)、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全校选修);大类教育平台包括大类基础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大类必修);专业教育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
(二)学分要求
15.四年制本科毕业学分控制在180学分之内(5年制专业210学分),其中10学分为第二课堂(课外)学分。
16.学分计算
(1)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2)理论课教学(含课内实验)16学时计1学分,其中:上机课时按24学时计1学分;
(3)单设实验课24学时计1学分;
(4)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体育第1学期统一安排28学时,计1学分);
(5)实践环节的学分安排,原则上集中组织的每1教学周计1学分,分散实习环节每1教学周计0.5学分。其中:毕业设计环节包括实习、设计(撰写论文)、组织答辩等,安排整个学期(答辩1周,实习:工科各专业不少于3周,文科各专业不少于6周,其他专业不少于4周),一律按16周计12学分,军训学校统一安排,按2周计2学分。
(三)课程框架
17.课程框架及说明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描述 |
建议 学分 |
备注 |
通识教育平台 |
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
必修 |
各专业均相同,包括“思政课”、英语、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训练/大学语文、军体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形势政策等 |
39 |
⑴ |
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 |
选修 |
一般性公共选修课程 |
6 |
⑵ |
创新创业奖励学分 |
(4) |
社会实践 |
(6) |
大类教育平台 |
大类基础必修课程 |
必修 |
大类内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
50-60 |
|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
必修 |
大类内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 |
|
专业教育平台 |
专业必修课程 |
必修 |
分专业设置,包括必要的实践环节 |
40-50 |
⑶ |
专业拓展课程 |
选修 |
包括专业/方向/板块限选课和任选课 |
20-30 |
|
总 计 |
180(10) |
|
说明: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全校各专业均相同,由学校统一确定,外语类专业的“大学英语”由“第二外语”抵充,休闲体育专业的“体育”、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板块课程由相关专业提出相应的抵充课程;
(2)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全校任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规定学分即可,包括:一般性公共选修课程、创新创业奖励学分和社会实践;一般性公共选修课程可选修人文、艺术、自然科学、卫生与心理健康等课程;创新创业奖励学分和社会实践纳入第二课堂,内容、管理和实施方案另文规定。
(3)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安排合并为一门课程,重新命名为“毕业实习与设计(论文)”,列入专业必修课程,安排在第八学期。
四、培养方案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8.学分制大类培养本科培养方案应分为大类培养阶段和专业培养阶段两部分:大类培养部分适用于该大类内所有专业并作统一要求;专业培养部分针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做个性化要求,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和课程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19.大类培养各专业培养方案按附件3格式修订。
其他专业按附件4的格式修订。
20.实施特殊培养模式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由有关学院和教务处另行制订,原则上应参照大类培养模式统合有关课程的设置,以便组织教学。
五、工作安排
21.日程安排:
2013.10-2014.01,人才培养方案调研;
2014.01-2014.03,制订工作方案,形成修订原则性意见;
2014.04,各教学单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014.05,审核定稿;其中,5月15日前,提交新增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和申请表;
2014.06,校对付印并发布。
六、其他
22.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一律采用《淮海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中的专业全称,不得随意命名和用简称。
23.课程
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学时以课程库为准,确需新增课程,须根据课程管理有关规定申请入库,才可以编入培养方案。
24.材料要求与报送
每次交稿,均须交书面稿一份,有执笔人和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稿一份,命名规则为“8位交稿日期+大类名称(按大类合并在一份word文件中)”(如:机械学院2014年2月20日提交了机械大类的培养方案,文档命名即为“20140220机械类”)。
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刘 丹,刘树霞 联系电话:6105
25.适用说明
本次修订方案从2014级新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