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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
2015-10-08 14:5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相互交流和学习,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

1.通过开展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帮助青年教师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扎实教学基本功,提升授课质量,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2.比赛过程严格依照“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二、参赛条件及报名

1.通过开展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帮助青年教师培养良好的师德师风,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扎实教学基本功,提升授课质量,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1.我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担任课程主讲的在编青年教师。

2.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比赛过程严格依照“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3.近两年内有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

三、竞赛程序及操作办法

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

(1)各教学单位组织预赛,自行确定比赛方式。

(2)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手段、教学效果,教案和批改作业等情况)择优推荐教师代表本单位进入复赛,填写《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推荐表》报送教务处。

(3)各教学单位推荐进入复赛教师名额,以当年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具体推荐教师名额以组织竞赛时下发的文件为准。

2.复赛

(1)复赛以随堂听课形式安排在正常的课堂教学中进行。

(2)由校复赛评委组根据复赛教师的参赛课程及课表随机随堂听课。

(3)评委组根据随堂听课情况结合抽查有关教学环节、听取学生的反映等进行评比、选拔、审核,确定获得优胜奖教师名单及进入下一轮决赛教师名单。

3.决赛

(1)决赛采取集中公开授课形式,讲课内容由参赛教师根据参赛课程自行确定,并于赛前上报教务处。

(2)学校组织成立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决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决赛阶段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参照《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评分标准》进行现场打分,结合教师复赛成绩,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名单。

(3)决赛阶段组织全校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凡在我校工作不满三年,年龄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均应参加。由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观摩教师名单,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考勤。

四、时间安排

1.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2.预赛时间:3月-6月;

复赛时间:9月-10月;

决赛时间:11月上旬。

五、奖励办法

1.比赛一、二、三等奖,根据《淮海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淮工院发[2009]103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说明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0年起实施,《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竞赛办法》(教字〔2004〕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评分标准

2.淮海工学院青年教师授课比赛推荐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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