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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7 08:51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有效,全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成立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海洋科学复试小组、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测绘工程领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秘书为在职教师。有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复试过程中应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各学科领域复试考核的实施;

2.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在评分前须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严格统一执行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署名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在第一时间交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是否接收调剂

085704

测绘工程(专业硕士)

070700

海洋科学(物理海洋学方向)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2024年4月1日下午14:30-17:30

报到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308室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586;13851279568。

(三)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现场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于正式复试前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正式复试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97/1335.htm)。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8.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9.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10.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52913395@qq.com,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五、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环节和面试环节,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

1.专业课笔试环节(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海洋科学(物理海洋学方向)笔试科目为《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专业硕士)笔试科目为《卫星导航定位》,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2.面试环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外语水平测试由外语自我介绍和专业短文翻译组成,满分30分。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满分170分。

六、复试缴费

1.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元/生。

2.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3.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补拟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四)录取类别

1.我院拟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3.对拟录取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会向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调档)。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江苏海洋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须填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材料,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拟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所有录取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并公开。

(一)复试方案在学院官网上公布,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九、咨询、申诉与监督

我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518-85895597;邮箱:1134799381@qq.com。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十、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本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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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589